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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第四批基层人才研修深造行动人员选派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6-24 18:06   浏览数:次  

中共鄂尔多斯市委组织部

关于做好第四批基层人才研修深造行动

人员选派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旗区党委组织部,市委各部、委、室,市政府各部门及各人民团体党组(党委),市直属各国有企业党委,各高校党委:

为贯彻落实人才强区战略,构建服务高质量发展的人才工作大体系大格局大力量,牢牢把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主线,进一步加强基层人才队伍建设,发挥基层人才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决定在全区组织开展第四批基层人才研修深造行动,现就人员选派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目标要求

结合各地经济社会发展实际,从基层选派一批政治作风优良、技术功底扎实、引领作用突出的基层专业技术人才,派赴自治区科技、教育、卫生、农牧、生态环境、能源等领域开展为期一年的科研和专业技术研修深造,促进基层各类专业人才拓展思维视野、提升技术水平、增强创新能力。同时通过开展基层人才研修深造行动,推动基层单位与自治区有关机构建立长期联系,在人才、技术、项目、资金等方面开展深度合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人才智力支持。

二、选派原则和条件

(一)选派原则

   1.坚持服务基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原则。重点围绕农田水利、防沙治沙以及文化教育、医疗卫生、基础设施、绿色特色产业等重点行业和领域,着力培养精专业、会管理、能协调的基层急需紧缺本土专业人才,为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提供人才支撑。

2.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各旗区、各单位要做好宣传工作,鼓励长期扎根基层一线有潜力的科研骨干、专技人才积极参与。可结合实际完善细化推荐措施, 营造公开、平等的竞争环境,确保选派工作阳光透明。选派单位要结合推荐人选的平时表现和个人能力,着重从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水平和事业需要等方面开展考察评估,尤其要突出对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考察识别,确保将真正优秀的人才推荐上来。

(二)选派条件

选派的基层专业人才需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好,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良好的思想品德、职业道德,有长期扎根艰苦地区、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奉献精神。

2.有扎实的专业基础和较强科研创新能力,能够影响和带动一个地区或领域发展的基层学术专家、技术骨干。

3.一般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或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

4.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身体健康。

三、选派程序

基层人才选派程序在个人申请、审核推荐、确定人选的基础上,按照按需培养、双向选择的方式进行。

  (一)信息发布

各旗区、各单位及时发布信息,切实做好基层人才研修深造行动宣传工作。

(二)个人申报

根据选派条件,个人可自行申报,由所在单位审核。

(三)审核推荐

申请人所在单位根据个人申报情况,经政治素质考评、资格认定、能力评估,确定推荐人选,旗区推荐人选要经旗区党委组织部审核把关后报市委组织部。市委组织部按照分配名额,结合申报情况和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统筹上报至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将根据推荐人选的深造意向、专业特长等因素,商自治区相关单位匹配研修深造岗位,岗位匹配情况和到岗时间另行通知。

四、培养管理

基层人才研修深造行动实行目标考核管理制。研修深造期间的日常管理工作以接收单位为主,派出单位配合。

(一)派出单位职责

动态跟踪掌握研修人员的考勤情况、研修进展及成效,关心研修人员思想、工作、学习和生活情况,帮助解决深造期间遇到的实际困难。加强与接收单位联系,建立长期密切合作关系,争取接收单位在人才、技术、信息和项目等方面的支持。配合接收单位做好研修人员在研修深造期内的日常管理和考核评估工作。

(二)接收单位职责

加强对研修人员的日常管理和考核工作,做好研修人员的生活保障。将人才研修深造工作列为年度重点工作,明确研修导师,有针对性地制定培养计划目标、完善细化培养措施、明确培养考核指标,切实提高培养实效。有条件的单位可结合派出地区的地域特点、产业优势,通过培养对象建立合作渠道,在人才交流、产业合作等方面加强联系与支持,逐步建立长效帮扶机制。研修结束后,接收单位要如实填写研修深造行动人员考核表,真实反映研修人员的日常表现和研修深造成效。

(三)研修人员职责

研修人员应谦虚求学、深入研究,保质保量完成各项研修深造任务,切实提高自身技术实践水平和研发创新能力。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协调派出单位与接收单位在技术研发、成果转化等方面加强交流与合作。强化自律意识,自觉服从接收单位的领导和管理,执行相关制度和要求。研修深造结束前,认真总结一年来思想、工作、学习等情况,形成书面总结材料,并填写考核登记表,由接收单位审核后,市委组织部汇总把关后上报自治区党委组织部。

五、加强考核

市委组织部会同自治区有关部门单位研究确定研修人员考核等次,并在接收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由市委组织部报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备案。因无视组织纪律等原因,认定为研修考核不合格人员,原则上不作为下一年度评优评先的推荐人选。

六、经费保障

自治区按照每人3万元标准配套支持资金,由接收单位用于研修人员的住宿安排和工作经费等方面支出。研修人员在研修深造期间的公务差旅费由接收单位承担,探亲路费由派出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解决。

七、其他事项

(一)研修深造期内研修人员不再承担派出单位的工作任务,全脱产开展研修深造工作。

(二)研修人员按照要求及时将组织关系转入接收单位,积极参加组织生活。

(三)研修人员原单位职务(职级)不变,工资及各项福利待遇按原单位正常标准执行。

(四)研修人员应与派出单位、接收单位分别签订研修深造期满后返回原单位工作、有关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的协议,明确双方应享有的权利和履行的义务。

(五)研修人员一次性请假超过5天,要向市委组织部和接收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同时履行请假手续。如遇本人突发重大疾病、家庭成员发生重大变故等客观原因,无法继续参与研修深造行动的,应在第一时间向接收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报告,并及时向市委组织部提交书面报告,经接收单位和市委组织部协商后,由市委组织部书面报请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同意,可提前结束研修深造行动。

(六请各旗区推荐不超过2名符合条件人员、各单位推荐1名符合条件人员,填写《人选推荐表》《人员信息表》,626日中午12点前将电子版、纸质版反馈至市委组织部人才科,无符合选派条件人员的可不推荐,逾期未反馈视为自动放弃。

联系人:赵禹亮  0477-8589919  15661239792

邮箱:ezzbrck@163.com

 

附件:1.四批基层人才研修深造行动人选推荐表

     2.四批基层人才研修深造行动人员信息表

     3.四批基层人才研修深造行动人员考核表

 

 

中共鄂尔多斯市委员会组织部    

2024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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