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首批市域产教联合体、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和产教融合实践中心试点申报工作的通知》(内教职成函〔2023〕26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经各地各校申报,自治区教育厅组织专家遴选,确定了首批市域产教联合体、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和产教融合实践中心试点建设名单,我院在名单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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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成为首批市域产教联合体试点成员单位
我院成为首批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试点
我院成为首批产教融合实践中心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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