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4-12-03 19:24 浏览数:次
为丰富校园文化生活,展现学院发展成就和师生良好精神风貌,厚植爱校兴校情怀,开展“我为鄂职代言”校园短视频征集评选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对象
全体师生、历届校友(个人或团队均可投稿)。
二、主办部门
学院宣传部
三、作品分类和征集要求
(一)征集作品分类
1.本次征集以宣传学院为主,拍摄内容自拟,以“我爱鄂职”为主题,通过镜头捕捉、记录大学校园生活和成长经历,为鄂职代言。
2.可用短视频方式介绍一个具体专业;或以形象宣传片形式就学院进行宣传;也可用微电影方式展示发生在校内外的感人故事以及用纪实片形式记录我院师生健康向上的生活状态。
(二)作品要求
1.作品主题明确,内容健康时尚、创意新颖、具有较强感染力,编排逻辑合理,形象鲜明,视频画面清晰,有较好拍摄和剪辑技巧,音乐搭配符合主题,整体风格一致、色彩协调、美观、视觉效果好。
2.作品发布平台为视频号、抖音。
3.作品须以校园为背景,视频时间为15秒—3分钟。
4.短视频带“#我爱鄂职”“ #我为鄂职代言”话题发布。
5.征集作品为2024年11月1日后创作的新作品。
6.征集于2024年12月15日12:00前截止数据统计(点赞量、播放量)。
7.作品创作所需费用由系部、团队或投稿者自行承担。作品背景音乐、配乐、环境音效等素材版权问题由投稿者自行解决。
四、奖项设置
作品经评选,在学院官方视频号、抖音进行展播的团队或个人,将获得专业的个人9张精修形象照拍摄一次。
五、评选条件
1.视频内容积极向上,富有创意,能展示学校办学条件、专业建设优势,体现鄂职师生“团结协作、顽强拼搏、开拓创新、奋勇争先”的精神风貌,能引起广泛共鸣,拒绝低俗庸俗媚俗。
2.视频画质清晰,故事情节逻辑合理、拒绝低质量的照片拼接。
3.12月15日12:00数据截止前,根据投稿作品的累计点赞量和播放量以及作品内容进行综合评分。
4.评分规则为:作品内容60%+点赞量20%+播放量20%。
六、报名方式
1.以系部、多人为单位报名的团队,在12月6日18:00之前,统一将报名表发送至邮箱52433200@qq.com。
2.以个人投稿报名的选手,在12月6日12:00之前将报名表发送至邮箱2282493124@qq.com。
七、知识产权
投稿选手应保证作品的原创性,拥有作品的著作权,并授权学院在官方媒体和合作媒体上公开展映作品。如作品出现抄袭或版权争议问题,经评审委员会确认后,大赛组织方将取消该作品的参评资格,由此产生的责任由投稿系部、团队或个人承担。
附件:“我为鄂职代言”校园短视频征集评选活动报名表.docx